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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右旗法院·· 2018-10-14精选AI 评分7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4条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4条规定的...

AI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明传〔2008〕1223号通知,明确申请复议仅适用于2008年4月1日后作出的执行行为,规定案外人异议救济途径及当事人先提异议再申请复议的程序要求。

推荐理由

明确执行行为异议、复议与案外人异议的程序边界及适用时间,便于办案中准确选择救济路径。

来源:赤峰市巴林右旗法院 · blyqfy.nmg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