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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 14 天前精选AI 评分49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向农用地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AI 导读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向农用地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判处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马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同时禁止两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并在庭审后赴现场开展指认、勘察污染状况和查看生态修复情况。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危险废物排放行为、污染范围及刑事处罚,并同步适用从业禁止与生态修复措施,体现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和修复导向。

来源: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 · tjaq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