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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法院判决解除不符合约定的冰场玻璃购销合同
冰场玻璃“货不对板” 静海法院妥善化解...
AI 导读
天津市静海人民法院独流法庭近日判决解除玻璃购销合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30000元,并赔偿运费、磨边损失共计7400元。法院认定合同附件已明确约定使用夹层钢化玻璃,被告交付单层钢化玻璃构成根本违约;磨边损失由双方各承担50%,尚未实际发生的安装、拆卸费用不予支持。
推荐理由
案件对合同附件技术标准、根本违约及损失分担逐项作出认定,可供审理类似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时参考。
来源:天津高院 · tjfy.tj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