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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南宁市宾阳县法院·· 2026-07-29精选AI 评分49

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自泡药酒致人中毒承担70%赔偿责任

自泡“蛇酒”致人中毒,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AI 导读

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自泡药酒并供朋友饮用致人中毒的被告老韦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分别赔偿原告老磨15847.89元、老玉5098.63元。法院认定老韦未了解药酒成分且未告知风险,原告明知为自酿药酒仍饮用,对损害发生亦有过错。医保部门确认相关医疗费用属于意外伤害待遇报销范围,无需向参保人追偿。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自泡药酒提供者的安全审查和风险告知义务,并划分饮酒者与提供者的过错责任。

来源:南宁市宾阳县法院 · byxfy.gx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