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法院·· 2025-03-18精选AI 评分52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瑜伽馆未经同意使用小杨照片侵犯肖像权
擅自将他人照片用作“抖音”主页背景是否构成侵权?法院判了
AI 导读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肖像权纠纷,认定某瑜伽馆未经小杨同意将照片用作抖音账号背景并通过微信宣传,侵犯了小杨的肖像权。法院判令瑜伽馆在抖音账号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消除影响,酌定赔偿小杨1000元。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未经同意将他人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构成肖像权侵权,并具体说明赔礼道歉和损害赔偿的裁判依据。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法院 · llqfy.huna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