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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长春市双阳区法院·· 9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37

长春市双阳区法院判决共同故意伤害案并释明共同犯罪责任

帮人打架撑场面 共同犯罪难逃刑罚

AI 导读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合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公开说明共同犯罪、主犯与从犯及轻伤二级的刑法要点,并披露被告人小波、小刚的判决结果。2020年4月14日,小波纠集小刚等人持啤酒瓶等工具殴打被害人,致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法院认定小波起主要作用,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小刚起次要作用,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文章提示,到场撑场面、站脚助威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推荐理由

该案通过纠集者与参与者作用差异作出不同刑罚,呈现撑场面、站脚助威参与共同故意伤害时的责任边界。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法院 · ccsyfy.e-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