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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防城港市上思县法院·· 2026-08-11精选AI 评分38

上思县人民法院判处黄某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

【以案说法】危险驾驶不可取,“醉”上加罪责难逃!

AI 导读

上思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黄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48.71mg/100mL,醉酒驾驶小型轿车与他人车辆碰撞,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其负全部责任。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已生效。

推荐理由

上思县人民法院通报一宗危险驾驶案,列明醉驾检验数值、事故责任及拘役并处罚金的判决结果。

来源:防城港市上思县法院 · gxssfy.gx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