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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法院·· 2026-07-17精选AI 评分64

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公开宣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召开联席会议

旁听明法理 联动惩拒执

AI 导读

7月17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予以收监。生效判决确定其偿还借款本金共4286758元及相应利息,其转移商铺并安排他人抵押取得款项后未履行义务,导致还款义务无法执行到位。宣判后,该院联合镜湖区检察院、镜湖公安分局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联席会议,就拒执线索移送、事实认定和证据标准等事项进行会商。

推荐理由

案例呈现了拒执犯罪的认定与判决,并说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围绕线索移送、事实认定及证据标准开展会商。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法院 · whjh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