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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院·· 2 天前精选AI 评分61

福清法院穿透“背靠背”付款条款保护中小施工企业工程款权益

穿透 “背靠背” 条款迷雾

AI 导读

福清法院认定工程款与业主付款进度同步的约定属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判决某自动化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折价款13万余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福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明确,已确定工程款付款条件成就的应先行支付,增项等不确定价款可待结算条件完备后另行处理,不得以业主尚未付款为由拒付。

推荐理由

案例厘清了工程交易中背靠背付款条款的适用边界,为审查付款期限、区分已确定与待结算工程款提供裁判思路。

来源:福州市中院 · fj.fz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