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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法院·· 2025-03-26精选AI 评分63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前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法院这样判

AI 导读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认为,涉案A房产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对房屋的处分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且房产未过户至甲名下,甲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推荐理由

案例厘清了离婚协议中的房屋分割约定不能对抗强制执行的情形,以及案外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判断路径。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法院 · llqfy.huna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