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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7 天前AI 评分32

盐田区人民法院审结A公司及孙某非法行医案:未取得资质开展疤痕修复被认定违法

别让“美容”变“毁容”

AI 导读

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A公司及孙某撤销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认定其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书情况下,使用雕刻机打磨皮肤、红蓝光照射并外敷械字号疤痕修复剂开展疤痕修复,属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的诊疗活动。该案由某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检查后查明,某区卫健局分别对A公司及孙某作出行政处罚,涉案判决已生效。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