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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中院·· 2026-08-17精选AI 评分67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安康公开宣判陕西生态环境法典“第一案”

陕西生态环境法典“第一案”宣判

AI 导读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8月15日在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公开宣判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为陕西生态环境法典“第一案”。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共计14741247.11元。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不因缴纳行政罚款而免除,并判令被告承担修复治理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呈现生态环境法典适用中的裁判尺度。

来源:西安铁路中院 · xatlzy.sxfyw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