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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无为市法院·· 2026-01-14精选AI 评分59

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崔某某污染环境罪定罪量刑并追缴违法所得

【人民法院报】非法倾倒磷石膏致案涉场地土壤及地表水污染——安徽一个体运输户犯污染...

AI 导读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污染环境案,维持无为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判决崔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法院认定其无资质跨市非法倾倒1.3万余吨磷石膏,造成土壤及地表水污染和235万余元公私财产损失,同时纠正一审遗漏追缴违法所得的裁定,追加追缴60万余元并上缴国库。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了一审遗漏追缴违法所得的纠正方式,并结合鉴定评估意见认定普通工业固体废物可构成刑法中的其他有害物质。

来源:芜湖市无为市法院 · whww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