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靖安县法院·· 2022-10-08精选AI 评分58
靖安县法院判决江西某某有限公司诉东莞、深圳市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典型案例|江西某某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某某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AI 导读
靖安县法院判决江西某某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某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案涉自动耳带口罩机质量、性能不合格,支持退还货款918,000元,并酌定赔偿残次品损失及赔偿费40,000元。法院认为,非标设备虽无国家或行业标准,仍应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设备无法正常生产合格口罩,构成质量瑕疵。
推荐理由
本案针对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非标设备,以合同目的和质量鉴定意见认定设备不合格,支持退货退款及部分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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