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吉林市中院·· 11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5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婚外转账再审申请,按资金轧差判令返还317万元

男子给婚外女子转账2575万元,女方反向转账2258万元,妻子...

AI 导读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裁定,驳回曾某的再审申请,维持二审法院按双方相互转账轧差判令曾某向王女士返还317万元的结果。李某在2014年7月至2018年2月间向曾某转账2575万元,曾某在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间反向转账2258万元。法院认为相关转账均未备注用途,且双方财产难以明确区分,不能仅凭借条、短信等证据证明每笔款项性质。

推荐理由

本案以双向转账整体轧差处理财产处分争议,并说明特殊关系下借条等证据需形成完整证据链。

来源:吉林市中院 · jlzy.e-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