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院·· 2026-06-23精选AI 评分87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朱芝松受贿案
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受贿案一审宣判
AI 导读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3日一审公开宣判朱芝松受贿罪案,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朱芝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亿余元;鉴于存在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并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及积极退赃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推荐理由
判决明确受贿事实、犯罪数额及从轻情节,展示了职务犯罪案件裁量刑罚时可供参考的裁量依据。
来源:南昌市中院 · nczy.jx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