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宾阳县法院·· 12 天前精选AI 评分60
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口头建房协议无效及返还出资款诉请
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看看法院怎么 判
AI 导读
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芳确认口头建房协议无效并返还18万余元及资金占用损失的全部诉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张芳依约出资后房屋已归属其所有,返还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官同时建议签订合同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来不及签订时可录音留存证据,涉及支付价款尽量使用转账并保留记录。
推荐理由
案件厘清了集资建房口头协议的效力及返还出资款的条件,并提出通过录音、转账留存证据的维权建议。
来源:南宁市宾阳县法院 · byxfy.gx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