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迁经开区法院·· 2026-04-02精选AI 评分45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并赔偿1000元
宿迁日报:以“特价蔬菜”名义卖过期馓子 法院这样判
AI 导读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超市退还货款5.8元并赔偿1000元,认定其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馓子构成违约,且属于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销售。法院认为消费者提交的订单明细、实物照片、微信聊天记录及监控视频足以证明购买事实,超市未能举证证明案涉商品并非其销售。目前,超市已经履行到位。
推荐理由
案件展示了订单明细、实物照片、微信记录和监控视频的组合取证路径,并明确过期食品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来源:宿迁市宿迁经开区法院 · js.sqj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