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蒙城县法院·· 2026-07-10精选AI 评分72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案释法,线上购宠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以案释法】线上售出宠物“概不退款”,合法吗?
AI 导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线上购买宠物的消费者可依法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宠物店应退还货款1.6万元,判决现已生效。法院认为,宠物售出概不退款等约定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应属无效;消费者还应及时提出异议、妥善保管宠物并保证退回时状态完好。
推荐理由
该文结合生效判决,明确线上购买活体宠物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及商家免责条款效力,便于处理相关消费争议。
来源:亳州市蒙城县法院 · bzmc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