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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肥西县法院·· 14 天前精选AI 评分42

肥西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并维护未成年人抚养责任

离婚拒养幼子“甩包袱” 法院判决:不准离!

AI 导读

肥西法院山南法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甲均拒绝抚养身患疾病、需要特殊照料的婚生子徐某乙,法院依法驳回张某的离婚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某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离婚自由不得以牺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代价。

推荐理由

案件围绕患病未成年子女的特殊照料需求,审理双方推诿抚养责任并通过二审维持不准离婚判决,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具体适用。

来源:合肥市肥西县法院 · hffx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