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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海兴县法院·· 1 天前精选AI 评分36

海兴县人民法院释法:能够即时履行的调解案件可不制作调解书

【以案释法】what?调解可以不出具调解书

AI 导读

海兴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被告当场支付拖欠原告的1200元劳务服务费,案件即时结清,法院未制作调解书。承办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说明,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相关协议记入笔录并签名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二审和再审中达成协议的,仍应制作调解书。

推荐理由

案例说明即时履行的调解案件可不制作调解书,并区分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制作要求,便于把握程序适用。

来源:沧州市海兴县法院 · czhx.hebei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