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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赣州市中院·· 2026-07-31精选AI 评分36

赣州市中院以交通事故案提示车主依法投保交强险

车主老王又背锅了!交强险不可不投!

AI 导读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宗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案提示车主依法投保。法院认定车辆登记所有人老王未履行投保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驾驶人小王因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共同赔偿1万余元合理损失;未投保交强险时,投保义务人可能需在20万元赔偿限额内承担责任。

推荐理由

案例厘清了交强险投保义务人与实际驾驶人的责任划分,为车主识别承保责任和规避自赔风险提供参考。

来源:赣州市中院 · gzzy.jx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