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干县法院·· 2025-03-21精选AI 评分43
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处师某辉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期徒刑二年
新法治报:男子销售伪劣安全带总成获刑
AI 导读
新干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师某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法院认定其明知系无正规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仍购进并销售,销售金额25万元,非法获利2万元,判决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推荐理由
本案明确明知产品不合格仍购进销售的定罪标准,并披露销售金额、违法所得及量刑情节。
来源:吉安市新干县法院 · jxxgfy.jx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