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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潘集区法院·· 2023-01-17精选AI 评分47

《人民法院报》报道“挪用”微信头像侵权案,淮南法院促成道歉赔偿

《人民法院报》1月17日报道 “挪用”他人微信头像惹麻烦

AI 导读

《人民法院报》1月17日报道,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一起微信头像侵权纠纷。餐饮从业者秦某未经法律行业从业者曹某同意,将曹某照片设为微信头像并利用该账号销售书籍获利1万余元,后在郑州晚报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10800元。

推荐理由

案件将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作微信头像并借账号销售获利纳入肖像权纠纷审理,展示了公开道歉与赔偿的处理结果。

来源:淮南市潘集区法院 · hnpj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