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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法院审结一起16年民间借贷纠纷并判决偿还借款1万元
法官抽丝剥茧 厘清16年陈年旧账
AI 导读
宁国市法院审结一起历时16年的民间借贷纠纷,认定三张收条中的4万元用于清偿2010年5万元借款,另1万元因无法证明对应关系而不予扣减,依法判决黄某向程某偿还借款1万元,判决已生效。法院同时提示,多笔连续借贷应在收条中写明对应借款信息并妥善保存凭证。
推荐理由
该案通过逐笔核对多年资金往来确定还款对应关系,并说明多笔借贷中应明确标注还款所对应的借款。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法院 · ahngs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