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林区敦化林区法院·· 2021-10-20精选AI 评分88
最高人民法院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10月1日起施行
10月1日起施行! 中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上调至5亿!(附全文)
AI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发〔2021〕27号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通知规定,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省级行政辖区或均不在的,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1亿元以上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通知同时明确有关标准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并附各地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表。
推荐理由
文件明确中级人民法院与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并列出知识产权案件及涉外案件的特别规则,便于据此判断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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