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宾阳县法院·· 2026-08-13精选AI 评分52
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同事在微信群和朋友圈辱骂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
在工作群、朋友圈辱骂同事,法院:侵权!
AI 导读
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小瑶在工作群和朋友圈发布贬损、侮辱性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法院要求小瑶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信息并连续保留3日,驳回丽丽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已生效且双方均未上诉。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网络工作群和朋友圈中贬损性言论的侵权认定标准,并对赔礼道歉范围及精神损害赔偿进行具体裁判。
来源:南宁市宾阳县法院 · byxfy.gx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