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县法院·· 2 天前精选AI 评分38
寿县人民法院调解农资买卖合同纠纷,王某分两期偿还35688元
桑榆映秋田,银发解纷争
AI 导读
寿县人民法院委托退休法官、特邀调解员张兴勇调解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王某分两期偿还35688元货款,原告自愿放弃利息。案件源于安徽农服务实业服务有限公司被安徽省农垦集团寿西湖农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债权由后者承继,法院考虑到秋收农忙期间的实际困难,采取线上沟通与田头现场调处相结合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推荐理由
案件结合线上摸底与田头现场调处,在农忙期为农资欠款协商分期履行提供了可借鉴的调解思路。
来源:淮南市寿县法院 · shoux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