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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 8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45

宁河区人民法院判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被告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今晚报】被告判刑5年10个月 罚5万...

AI 导读

宁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狩猎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法院同时责令李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63万余元,没收粘网、诱鸟器等作案工具,并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狩猎的定罪及附带公益诉讼处理方式。

来源:天津高院 · tjfy.tj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