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法院·· 19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49
周至县人民法院审结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维持合同无效并返还购房款判决
想买秦岭脚下农家小院?这条法律红线千万别碰!
AI 导读
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审结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认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买受人无权受让涉案宅基地使用权,判令卖方返还10万元购房款。张某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推荐理由
本案通过合同无效及返还购房款的处理,呈现房地一体原则下外村人员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同风险。
来源:西安市周至县法院 · sxzzxfy.sxfyw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