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中院·· 2026-07-13精选AI 评分68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判决为父亲落户加名不构成房屋共有
女儿孝心加名埋隐患,父亲去世后房产证更名陷僵局
AI 导读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判决,为患病父亲在柳州落户而在购房时将其登记为共有人的行为,不构成房屋共有,涉案房屋归女儿小檬一人所有。法院结合亲属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及还贷情况认定老陈仅是名义登记的权利人,未形成可供其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该判决已经生效。法官同时提醒,善意加名应谨慎,并留存出资凭证、书面约定和情况说明。
推荐理由
案例厘清了便利落户加名与真实共有的区分,并提示保留出资凭证和书面约定。
来源:柳州市中院 · lzzy.gx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