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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龙井市法院·· 14 天前精选AI 评分54

龙井市人民法院解答一人公司股东与公司债务的相互执行问题

公司欠债能执行股东,股东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AI 导读

龙井市人民法院通过两起案件说明,一人公司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股东个人欠债时,法院可以执行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相应收益,但不能直接执行公司的账户资金、车辆和设备等法人财产。文章依据《公司法》及执行司法解释,说明了公司债务追加股东与股东债务执行股权的适用边界。

推荐理由

以两起执行案件对照说明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可据此区分一人公司债务承担与股权执行的边界。

来源:延边龙井市法院 · ljsfy.e-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