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东台市法院·· 2026-09-08精选AI 评分75
东台法院《朱某仲诈骗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第18则入库案例!东台法院再添1则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
AI 导读
东台法院编报的《朱某仲诈骗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东台法院已有18则案例入库。法院认定,被告人长期为境外诈骗团伙接收、转移资金,与诈骗犯罪团伙形成稳定配合关系,构成诈骗罪共犯;东台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决已生效。
推荐理由
通过“水房”接收、转移诈骗赃款的定性争点和裁判依据,为区分诈骗罪共犯、帮信罪与掩隐罪提供案例参照。
来源:盐城市东台市法院 · dtfy.yc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