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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院·· 9 天前精选AI 评分70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管委会履行危废处置垫付义务

管委会的“垫付”承诺算不算数?

AI 导读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废处置服务合同纠纷,当庭宣判驳回某管委会上诉并维持原判。法院认定合同中的垫付义务源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代履行行为,属于独立付款义务而非机关担保,并指出一审支持东某公司支付处置费用的诉讼请求。原文链接:https://zy.ntfy.gov.cn/article/detail/2026/10/id/9522564.shtml

推荐理由

该案厘清代履行费用垫付承诺与机关担保的边界,可为行政机关参与应急处置合同提供裁判依据。

来源:南通市中院 · zy.nt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