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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3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3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决餐馆及同桌饮酒人分担死亡赔偿责任

酒后从餐馆楼梯摔下身亡,谁之过?

AI 导读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判决餐馆赔偿3万元,李某、张某分别赔偿1万元,陈某赔偿2万元,该判决已生效。法院认定顾某未控制饮酒、未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餐馆因楼梯间未设警示标识且无人员引导承担次要责任,共饮人和饭局组织者亦需履行相应注意义务。

推荐理由

本案通过划分饮酒者、共饮人、组织者与经营场所的责任边界,呈现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路径。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