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赣州市赣县区法院·· 2025-12-05精选AI 评分37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示拟向案外人肖某发放执行案款787526元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AI 导读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示拟向案外人肖某发放执行案款787526元,案件为(2025)赣0704执恢314号。涉案不动产拍卖成交价为2259000元,扣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683948元后,拟将房屋共有份额款项支付给肖某。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可提交证据材料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发放手续。

推荐理由

公示列明案外人拟受领金额及共有份额款项计算依据,可用于核对执行案款分配程序与异议处理机制。

来源:赣州市赣县区法院 · jxgxfy.jx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