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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无锡市中院·· 2022-03-24精选AI 评分47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处理施工人员损坏5张电子封条事件

损坏人民法院电子封条?法院:训诫+赔偿!

AI 导读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对施工人员高某损坏5张电子封条的行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赔偿损失。高某系拆除房屋时无意损坏封条,事后主动承认错误并赔偿,法院最终未另行罚款。法院同时指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属于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可依法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理由

通过施工人员损坏5张电子封条并赔偿的案例,说明电子封条具有与纸质封条相同的法律效力。

来源:无锡市中院 · zy.wx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