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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法院·· 2026-05-29精选AI 评分55

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共同签署借条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以案释法 | 未成年子女共签借条,法院依法认定无需偿还

AI 导读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认定15周岁未成年人胡小某在30万元借条上签署共同还款责任的行为无效,依法不支持其承担还款义务。法院认为,该债务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不属于纯获利益或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监护人让未成年人签署大额债务借条亦属不当监护行为。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大额共同债务的判断边界,可供处理家庭借款中的未成年人签字问题参考。

来源:徐州市铜山区法院 · xz.ts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