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 审判·· 4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2
扶绥县人民法院判决虚拟货币投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虚拟货币”遇平台跑路,损失谁承担?
AI 导读
扶绥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莫某夫妇要求投资介绍人及实际操作人返还6万余元投资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虚拟货币交易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委托理财合同无效,投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推荐理由
该案通过委托理财合同效力和过错认定,呈现虚拟货币投资损失承担规则,可供同类纠纷研判参考。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