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法院·· 2026-07-30精选AI 评分39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擅自拆除电梯的承租人赔偿72000元
擅自拆除电梯 法院判决赔偿损失
AI 导读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承租人夏某某赔偿芜湖某房地产公司损失72000元。法院认定夏某某擅自拆除房屋附属电梯,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并结合电梯重置价格120000元、安装使用年限及原告方的验收保管义务确定赔偿数额。
推荐理由
法院结合房屋附属设施维护义务、双方过错及鉴定重置价格,对擅自拆除电梯的赔偿数额作出认定。
来源:芜湖市弋江区法院 · whyj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