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法院·· 2026-08-04精选AI 评分47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媒体聚焦 | 徐州电视台夜新闻:泉山法院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AI 导读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裴某某等3名被告人使用电捕工具非法捕捞,涉案渔获价值5.2万余元,庭前已就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与检察机关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
推荐理由
该案是相关法庭调整管辖后审理的首起环资案件,公开庭审与旁听安排可供观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和法治宣传的衔接。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法院 · xz.qs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