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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4 小时前AI 评分52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驳回以“不得离婚”为条件要求返还赠与财物的诉请

父母以“不得离婚”为条件的赠与,是否有效?

AI 导读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驳回王阿姨要求撤销附条件赠与并返还黄金饰品及钱款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案涉19万余元支出及黄金首饰具有彩礼属性,而“不得离婚”条件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和公序良俗,不发生法律效力。该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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