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 2 天前精选AI 评分49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门钉肉饼”商标侵权案
知行青城丨“门钉肉饼”侵权“門丁”?新城区人民法院这场庭审当庭宣判 厘清商标权利边界
AI 导读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门钉肉饼”商标侵权案,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门钉肉饼”属于具有历史传承的菜品通用名称,三被告在宣传经营中将相关字样与“肉饼”搭配使用,属于描述性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推荐理由
案件厘清了菜品通用名称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边界,并说明描述性正当使用不构成混淆。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 · hsxcfy.nmg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