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法院·· 29 天前精选AI 评分71
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巡回审判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巡回审判进花市,法典落地护青绿
AI 导读
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于2026年9月18日在三圣花市巡回审理叶某、朱某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成都法院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法院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情节严重,依法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判令承担植物养护费用、生态环境赔偿费用,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通过成都市级媒体公开道歉。
推荐理由
本案明确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刑事、民事责任及赔偿范围,并展示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裁判尺度。
来源:成都市锦江区法院 · cdjjfy.scss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