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河曲县法院·· 10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38
宁国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生猪货款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场讨债官司,何以暖到泪洒法庭?
AI 导读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一起生猪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原告方放弃16头生猪款3.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此前所欠6万余元债务折减为5.5万元。承办法官释明买卖合同风险规则,同时将俞某因车祸遭受的人身和经营困境纳入调解考量。
推荐理由
文章通过还原货款纠纷的调解过程,呈现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平衡法律责任与当事人困境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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