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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静海区法院·· 2026-08-26精选AI 评分4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静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AI 导读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杨成庄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扣押的鹰爪两枚、鹰头骨一枚依法没收。法院同时判令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支付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25000元。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保护野生动物的刑事追责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可据此了解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具体裁判方式。

来源:天津二静海区法院 · fy.tjj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