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产法庭 · 裁判要旨·· 10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74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最高法知民终539号案中明确合法接触技术秘密不等于正当获取
可合法接触技术秘密的主体不正当获取技术秘密的认定
AI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最高法知民终539号案中认定,有权接触技术秘密不代表获取及后续处置当然正当,撤销一审判决并判令三方承担停止侵害及赔偿责任。法院以获取意图、获取方式、获取后的行为以及是否导致权利人失去有效控制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并认定曹某、王某与某科技公司构成共同侵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判决,判令三者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合理开支398760元。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了合法接触商业秘密主体违反保密义务时的判断路径,可为技术秘密案件中的获取意图、控制转移与共同侵权认定提供参考。
来源:最高法知产法庭 · 裁判要旨 · ipc.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