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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承德市双桥区法院·· 9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0

双桥区法院办理未到期金钱债权加速到期执行案,促成合议抵债

热河法官谈案例|莫让“死查封”冻住“活企业”——谈未到期金钱债权加速到期与善意...

AI 导读

双桥区法院在执行某风力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认定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711.7万元未到期债权应加速到期,并通过母公司斡旋促成以废旧塔筒抵顶440万元本金。申请执行人累计实现债权1151.7万元,双方还约定统筹回流资金帮扶项目重启,盈利后继续偿还剩余款项并开展后续设备采购合作。

推荐理由

本案通过灵活查封、未到期金钱债权加速到期和合议抵债,在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企业经营与项目重启。

来源:承德市双桥区法院 · cdsq.hebei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