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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案外人代收被执行人租金构成规避执行并驳回解封请求
为被执行人代收款项被冻结账户诉请法院解封的,可否得到支持
AI 导读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执行异议案,认定劳务派遣公司代收被执行人租金存在帮助规避执行的可能,判决驳回其解除银行账户冻结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即使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能改变代收租金属于被执行人应收款项的性质;案外人未提交完整连续且一一对应的资金流转凭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该判决已经生效。
推荐理由
该案梳理了案外人代收被执行人款项时账户冻结的审查思路,并明确资金混同与举证不能的处理规则。
来源:阜新市中院 · fx.l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