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 1 天前精选AI 评分69
江西高院分析生成式AI数据投毒行为的定罪思路
生成式AI数据投毒行为的定罪思路
AI 导读
江西高院刊文分析生成式AI数据投毒行为的刑法定性,提出不能一概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理,应结合行为指向、系统功能实质损害、主观故意及因果关系具体审查。文章提出以偏离覆盖面、持续性和可证明性判断系统是否实质受损,并区分投毒行为适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路径。
推荐理由
梳理了生成式AI数据投毒适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并提出覆盖性、持续性等实质损害判断方法。
来源:江西高院 · jxgy.jxfy.gov.cn